依据指南「牛奶蛋白过敏患儿诊断与管理流程」:确诊后除回避外,须以特殊医学用途配方进行营养替代。核心原则——不推荐其他动物奶(山羊、绵羊等),不推荐 6 月龄以下患儿使用大豆基质配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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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确诊断:疑似 CMPA 先回避牛奶蛋白 2~6 周(必要时同时回避大豆、鸡蛋、小麦),症状缓解 + 重新引入复发,或口服食物激发(OFC)阳性可确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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轻中度(无生长迟缓):首选 深度水解配方(eHF)。4 月龄以上患儿可尝试深度水解米蛋白基质配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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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HF 2 周无效 / 重度(如生长迟缓、蛋白丢失性肠病):升级为 氨基酸配方(AAF),作为初始或挽救治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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母乳喂养:未明确过敏食物前,母亲不必回避、继续母乳;明确母乳喂养后症状或患儿生长迟缓,母亲再回避相应过敏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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辅食不延迟:确诊患儿仍应在 4~6 月龄逐一添加非过敏食物,保证饮食多样化;鸡蛋过敏者以鱼、豆类等补充蛋白。
提示:「转奶」并非简单换品牌,而是按耐受程度在 普通奶粉 → eHF → AAF 之间科学过渡,并在医生随访下评估是否可降阶梯回普通配方。具体方案以指南原文及个体情况为准。